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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国际农博会及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巡

发布时间:2013-04-09 | 来源:食品伙伴网 | 责编:

 应法国农业部国际司副司长雷海娜(MARIE-HELENE LE HENAFF)邀请,中国质检代表团赴法国参加了“法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并在法方安排下参观考察了地理标志产地。
  法国国际农业博览会
  法国是农业大国,为了彰显对农业的重视,从法国国际农业博览会开始,每年法国农博会迎来诸多法国政府官员的视察并出席论坛活动,今年的50周年活动,更是得到了其他农业大国的支持,将迎来更多的国际展团出席,并且有多个特邀国进行参观交流,法国农博会重视中国企业的参展,特设了“中国日”,法国农业部雷海娜、孟玛丽、展览局主任、中国驻法使馆一秘、中国质检代表团团长及全估团员参加了中国日活动。“双流冬草莓”、“郫县豆瓣”、“蜀锦”、“蜀锈”在2011年参展后,产品售价有了大幅提升。
  2013年法国农博会选出7种动物作为展会吉祥物进行宣传,改变了之前每年一种动物的做法,并且开设专门展馆进行展示宣传,突出农博会在畜牧行业的全方面发展,越来越受到农场主们的欢迎,同时邀请更多农场主及研究机构参与到此次庆典活动中。
  农博会的主角不仅有动物,更有植物和农作物,在5号展馆的世界农业与美食展馆中,首次出现大规模国际展商的参加,国际展团比去年的数量翻了一倍,为法国民众带来全球各地的新奇农产品。
  2013年法国农博会的展示规模由去年的6个展馆扩大到11个展馆,迎接更多的国际展商加入到50周年的庆典活动中。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今年非洲国家首次参展,中国代表团在雷海娜司长和中国驻法使馆一秘的陪同下专程前往非洲展区进行了参观和交流。
  中方团员中四川省的苍溪猕猴桃、双流冬草莓、德阳酱油等地标保护产品进行了布展。其中,苍溪猕猴桃通过上届博览会,把地理标志产品打到法国和俄罗斯等市场。
  法国香槟酒协会和酒庄
  在法国农业部的安排下,代表团一行专程前往香槟产地进行考察,并同法国香槟酒协会进行了深入交流。
  据了解,法国在农业部设立了法国原产地质量局(INAO),全面负责所有农产品和食品原产地名称的认定和管理工作。
  在香槟酒的保护方面,法国国内农业法中有条文保护,在欧洲法律实践中,任何类似名称和非类似的使用“香槟” Champagne字样,目的是提高知名度的均不允许。
  迄今为止,法国香槟酒已经历了逾百年的保护历程,1844年非香槟产地一生产商使用香槟名称被判禁用,法律依据是欺骗消费者。
  1847年法官第一次承认原产地名称。
  1908年通过一起法律诉讼得以保护。
  1919年正式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
  1927年专门立法,明确保护范围,一直延续至今。
  现在全世界除了俄罗斯、美国等国对香槟不实施保护外,包括中国在内的其他国家都对此实施了保护,随着中欧“10+10”项目不断深化,必然有更多的中国和欧洲的地标产品获得双方的保护。协会正同俄罗斯进行艰难的谈判,俄罗斯每年自产2.6亿瓶“香槟”名称的气泡葡萄酒。
  目前,世界上75个国家授权保护香槟酒,今年有1242起各类侵权案件正在处理中。
  据法国香槟协会会长介绍,中国已正式授理了香槟在中国的保护申请,近期将获得批准。中国将以一个负责任的大国形象对国际知名地理标志产品实施保护。
  卢瓦尔河谷葡萄产区
  卢瓦尔河谷地区特产白葡萄酒,生产各种风格的物美价廉的葡萄酒。卢瓦尔河的葡萄酒历史一般被认为起始于公元5世纪,当地葡萄园的发展,主要得益于王室和宗教人士。
  到了20世纪,为了从法律上保证葡萄酒质量,从1935年起法国建立法定原产地命名制度(AOC)。卢瓦河地区法定原产地命名制度(AOC)的建立是在1936年。
  旅游和地理标志的结合,在这里得到充分体现,只要到这个产区参观的人大都会买上几瓶酒留作纪念。
  代表团参观了一个MONTLOUIS品牌的地理标志保护的小酒庄,一对慈祥的老夫妻接待了代表团一行,他们的酒窖与前面看到的酒庄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但是,历史非常悠久,是祖产,商标就是他们祖先的名字,因为是旅游区,所以经常有游客光顾。他们的产品基本供应国内市场。
  法国受地理名称保护的大小酒庄,各有特色,它们能长期共存,互相促进,共同支撑着法国葡萄酒的产业,其主要原因是政府有严格的法规、市场的有序化和生产者的素质高。
  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制度起源于法国,法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已经形成一个严密的体系,积极借鉴法国的原产地名称保护制度,对于加强我国的地理标志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充分发挥我国五千年传统文化的积淀,把“人文”与“产品”有机结合起来。文化传承,没有传统,就没有文化,而把人文文化和产品有机的结合起来,产品就是唯一的,就是世界的。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虽然是自由经济,但不是无序的,农户+协会+标准化+行业自律,使整个产业链得以有序延伸、健康发展。整个行业按照规律办事,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我国地理标志产品要充分利用参加各类国内和国际农业博览会的机会,主动出击,宣传、推广自身品牌。
  由于我国政策、法律、法规不健全,这使一些投机者,利用广大群众对葡萄酒的热情和不了解,不按国际规范的标准,生产一些质量低劣,价格低廉的葡萄酒,造成了我国葡萄酒市场的混乱,严重影响了我国的葡萄酒生产和葡萄酒的声誉。因此,我国应加强葡萄酒知识的科学普及,提高广大消费者的辨别能力,通过生产者、消费者和政府的共同努力,逐步制定出葡萄酒法、产地法,让中国人品尝到自己的AOC 葡萄酒,从而推动中国的葡萄业向着优质、高效的目标健康发展。
  (来源:食品伙伴网 2013.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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