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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2-01 | 来源:重庆日报 | 责编:
1月30日,记者从市农机办获悉,我市将从今年起全面推行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农民在购买补贴农机时,将不再实行差价购机,而是先付全款,再领取政府补贴。
市农机办主任秦大春介绍,新的补贴办法可概括为12个字:全价购机、县级结算、打卡到户。具体而言,农民在购买农机时,将按市场价支付全款,经审核后,政府部门再将国家补贴资金直接打到购机农户的银行卡上。
而在往年,农民购买补贴农机时,是先扣除国家补贴部分,只支付剩余款项。补贴资金由政府部门直接支付给农机经销商。
因为补贴资金支付对象由过去数百个农机经销商扩大到数以十万计的购机农户,因此,补贴资金的结算也由市里下放到区县。今年起,我市将把购机补贴资金划块到区县,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管理,实行区县结算。
秦大春认为,农机补贴资金在兑付方式上的变化看似简单,实则意义重大。
一是斩断了农机经销商与农机管理部门的利益链条。过去因把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农机经销商,农机经销商与农机管理部门就很容易达成利益同谋,采取虚假购机的方式套取国家补贴资金。现在化整为零、将补贴资金打卡到户,也就斩断了农机经销商与农机管理部门的利益联系。
二是调动了区县推广农机的积极性。过去,农机补贴资金由市里直接结算,区县政府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并不关心。现在将其纳入区县财政预算管理,区县政府为争取更多补贴资金,必然会加大农机推广力度。
三是使农机补贴资金得到更为有效的监督、发挥更大效益。过去,市级部门既是农机补贴政策的制定者,又是兑付补贴资金的最终审核者与结算者,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从而使补贴资金的使用难以得到有效监管,效益打了不少折扣。现在将农机补贴的执行权下放到区县,市级部门只负责农机补贴政策的制定与监督,可有效解决这一难题。
四是让农民获得实实在在的实惠。过去,农机补贴资金不直接兑付给购机农户,他们并不清楚自己究竟获得了多少补贴资金,农机经销商常借机抬高农机售价,使购机农户获得的补贴金额大打折扣。
当然,“先付全款、再领补贴”的购机方式也增加了农户筹集购机资金的难度。为此,新的农机购置补贴办法对农机补贴申报程序进行了简化,使申报补贴到资金兑付的周期大幅缩短。另外,农机部门还与金融机构合作,对他们先期支付的补贴部分资金发放小额贷款,利息由市里的农机专项资金全额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