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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委员访谈录】专业合作社为黑土地注入新活力

发布时间:2013-03-14 | 来源:工人日报 | 责编:

  

    “国有农场是我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合作社也是完善国有农场基本经营制度,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的重要任务。”全国人大代表、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农垦总局党委书记、局长隋凤富告诉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要坚持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支持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层次的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逐步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这段表述让他对今后的工作有了更明确的认识。

  近年来,在国家一系列政策的引导和支持下,全国农民专业合作社迅速发展,已经成为我国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机制的重要载体,具有旺盛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

  2007年以来,黑龙江垦区采取行政引导、典型示范、政策扶持等措施,采取能人兴办、基层组织创办、龙头企业领办等多种组建方式,促进合作社建设和发展。目前,垦区各类合作社已达1793家,合作社成员总数1.96万户,出资总额达到36亿元,呈现出群体数量逐年增长,个体规模逐步扩大,专业领域不断拓宽的发展态势。

  隋凤富介绍说,2013年黑龙江垦区将以促进农工增收、农场增效、农业发展为目标,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大力推进农工(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使之成为引领农工参与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加快构建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社会化相结合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为垦区现代化大农业建设和城乡发展一体化提供保障。争取用3~5年时间,使垦区合作社群体数量大幅度增加,实现农牧场、管理区(作业区)、作业站100%覆盖;60%以上的示范社实现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规范化管理,成员收入比普通农户高10%以上。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

  经过60多年的开发建设,曾经的“北大荒”黑龙江垦区已经逐渐成为全国人民的“米袋子”,累计为国家生产粮食数千亿斤。2007年,黑龙江垦区粮食总产达到249.3亿斤,以占全国2%的耕地面积贡献了全国近10%的粮食增量。

  隋凤富说:“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黑龙江农垦人将全面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更好地加快农业发展,切实担负起维护国家粮食安全的重要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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