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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3-19 | 来源: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 | 责编:
全省农机购置补贴工作会议3月15日召开,部署落实相关工作。2013年吉林省已争取国家第一批农机购置补贴资金10亿元,农机购置补贴仍然实行全省覆盖,凡纳入实施范围并符合补贴条件的农牧渔民、农场(林场)职工、从事农机作业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均被列为补贴对象。
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我省实施的重大强农惠农富农政策之一,2004—2012年九年间,我省累计争取国家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2亿元,投入省级财政全程农机化工程建设资金6.2亿元,补贴各类农机具47.5万台件,受益农户43.5万户,为我省粮食生产持续增长、农民持续增收和增产百亿斤商品粮能力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物质装备支撑。
2013年省农委会同省财政厅,继续加强化对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贯彻落实,加大资金管理力度,创新措施,确保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有效实施。一是在榆树市、东辽县、长岭县开展“全价购机,县级结算,直补到卡”试点,以期更加有效地发挥财政资金引导、市场主导、农民受惠、企业受益、政府满意的多重政策补贴效应。二是适当缩小补贴品目,突出补贴重点。补贴产品品目由上年的66个减少为52个,优先补贴农业生产急需的水稻插秧机、水稻收获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铺膜播种机、深松机等机具。三是继续实施全程农机化建设工程。今年省财政继续安排不少于1.1亿元资金实施全程农机化建设工程,对主要粮食作物关键生产环节机具水稻插秧机、玉米收获机、玉米免耕播种机及深松机继续在国家补贴的基础上实施累加补贴。
实施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关键在于狠抓落实。省农委要求全省各地要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和更实的措施,坚定不移狠抓落实,切实把党的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全面执行到位。要坚决执行国务院和农财两部明确规定在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中要坚持“五项制度”和“三个严禁”、“八个不得”的规定,绝不允许在政策的贯彻执行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要坚持公开补贴政策、操作流程和受益对象,公开补贴产品范围、补贴额和补贴产品经销商,公开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工作咨询和受理举报投诉电话等信息,接受全社会的监督。要继续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实施的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违纪行为。通过分解权力和建立农机购置补贴资金分配集体讨论决策制、完善关键环节制以及建立完善规章制度等措施,从体制上保证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及资金的安全有效落实。要深入推进农机购置补贴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实行农机购置补贴延伸绩效管理,建立起以结果为导向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监测与评价体系。(丁晓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