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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财政助农民专业合作社“强身”

发布时间:2013-03-26 | 来源:中国网 | 责编:

  本报讯 近年来,辽宁省财政根据本省现代农业快速发展的需要,不断加大投入力度,2008—2012年五年间,累计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加快发展。全省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已发展到2万家,合作社社员达到100多万户,约占农户总数的13%。
  一是突出支持重点,坚持择优扶持。通过制定扶持条件和标准,实施部门联合评审等措施,一批具有一定规模,运作规范,有较强示范带动作用的合作社示范社脱颖而出,如铁岭老德子蔬菜合作社、鞍山鸿远南果梨合作社等。
  二是抓住关键环节,促进做大做强。通过狠抓合作社各类人员培训、百名科技专家与百家合作社对接、支持合作社承担农业项目建设、鼓励合作社发展主导产业、强化合作社网络建设等关键环节,促进合作社做大做强。
  三是下放立项权限,提高建设质量。积极探索和创新合作社发展资金管理机制,以各市合作社发展数量、工作开展情况、资金投入和农业产业化发展情况为依据,将中央和省级扶持合作社发展资金“切块”下达各市,由各市相关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确定扶持项目,使扶持项目更加符合基层实际,从而保证了质量。
  四是探索管理模式,完善运行机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鼓励合作社在实践中探索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管理方式和办社模式,促进合作社向多元化方向发展。
  五是强化政策扶持,创造发展环境。省委、省政府对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十分重视,在近几年下发的1号文件中,都对此提出明确要求。2012年,省农委、省财政厅等24个部门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了一系列扶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为我省合作社健康快速发展创新了良好的环境。
  六是加大资金投入,注重绩效考评。省财政每年都安排专项资金,与中央财政扶持资金统筹使用,有力地支持了全省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同时,省财政会同相关部门每年都对扶持资金项目进行考评验收,并将考评结果作为今后扶持与否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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