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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力促农民专业合作社健康发展

发布时间:2013-03-29 | 来源:中国工商报 | 责编:

  

    本报讯 (记者 颜 伟)近日,四川省工商局在放宽市场准入、发挥职能作用和提高服务水平等方面出台了10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确保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近年来,作为农业大省的四川,一直把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重要举措。据统计,截至去年年底,四川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2.72万户,出资总额达441.04亿,比上年分别增长34%和63.2%。四川省工商局在调研中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仍有较大发展空间。对此,该局在放宽市场准入、大力支持兴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出台了措施,放宽成员限制、放宽业务范围、放宽出资方式、支持联合社发展。

    新措施允许农民异地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农民加入多个农民专业合作社,允许各类市场经营主体、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成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

    在经营范围方面,该局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农田水利建设、农技推广、农产品加工、仓储物流等项目,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的进出口经营。

    此外,该局新出台的措施还包括支持联合社发展,允许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产品和产业为纽带开展多元化、多类型联合与合作,成立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3个以上(含)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本社成员同意,可以组建联合社,其名称中应标明“联合社”,联合社由住所所在地工商部门负责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

    四川省工商局从职能出发,加大合同帮扶力度,规范涉农合同文本,引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广泛使用合同示范文本;组织开展对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的合同法律培训,在涉农合同签订、履行和纠纷调解等方面提供法律咨询和帮助,提高合同签约率、履约率;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运用合同建立稳定的农资采购、供应和农副产品产销渠道,推动农副产品生产的规模经营,降低产销成本,提高应对自然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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