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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今年建100个新农村社区 覆盖538个村庄

发布时间:2013-04-11 | 来源:大众网 | 责编:

  大众网青岛4月11日讯(记者 刘宝迎)11日上午,青岛市农业委员会召开新闻发布会就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作出说明,青岛市确定了在全市规划建设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的总体布局,其中今年将新开工100个新型农村社区,近50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

  全市规划建设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

  青岛市十一次党代会提出建设宜居幸福的现代化国际城市的目标,作出加快建设新型农村社区的决策部署。据悉,目前市城镇化率已达67%,中心城区和区市驻地人口规模已达320万人。预计到“十二五”末,青岛市城镇化率将达到75%,近70万农民将转移进入城镇。

  建设新型农村社区,是统筹城乡发展的结合点、推进城乡一体化的切入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增长点,根本目标就是要让农村更宜居,让农民更幸福。

  据悉,青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先后出台了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和实施方案,确定了拟在全市规划建设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的总 体布局和“一二三四五”推进思路。1057个新型农村社区包括:崂山区30个,黄岛区(含开发区、保税港区)215个,城阳区40个,红岛经济区11个, 即墨市215个,胶州市154个,平度市277个,莱西市115个。

  2013年新开工建100个新型农村社区

  青岛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的《关于扎实推进2013年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意见》,对今年我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工作作出明确部署。

  2013年全市新开工建设100个新型农村社区。今年,新开工的100个新型农村社区分布在各区市规划区内48个,分布在黄岛区和四市传统农村地区 52个,分别占48%、52%;共覆盖538个村庄、15.6万户、49.4万人;原有村庄占地约10万亩,规划社区建设占地4.4万亩,全部建成后可节 约土地5.6万亩,节地率为56%。100个社区全部建成后,近50万农民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将得到极大改善。

  今年一季度已开工19个,其中崂山区1个,黄岛区5个,城阳区3个,即墨市3个,胶州市2个,平度市3个,莱西市2个。去年已开工的102个社区中,一季度已完工15个。今年,计划新建或改(扩)建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503个,一季度已建成并投入运行45个。

  推进金融资本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根据区位优势和开发条件,将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分为开发改造类和传统农村集聚类两种类型。对开发改造类社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推进建设。对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按照体现地域特色,保护传承农村文化。

  坚持配套完善新型农村社区路、水、电、气、暖、网络、电视、垃圾和污水处理、服务中心等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按照生活空间宜居适度要求,科学制定安置补偿标准。

  选用节能环保材料,严格施工监理,确保社区建设质量。对原有村庄复垦结余的土地指标,由市和区市政府统筹安排,有偿使用。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四权”担保融资,引导金融资本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坚持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在全市规划建设一批特色农业园区、工业园区或服务业园区,加快农村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社区与产业融合发展,同步转变农民居住方式、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六项扶持政策助力新农村建设

  为突破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加大支持力度,青岛市委市政府确定了六项支持政策:财政扶持政策。2012至2016年,市财政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每 建成一个达到标准的新型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和特色经济园区分别补助200万元,由区市财政按同等比例配套。2012至2015年,市财政每年安排平度市3亿 元、莱西市2亿元,专项用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从今年开始,设立青岛市新型农村社区建设资金,重点支持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

  税费扶持政策。对传统农村集聚类社区建设免收政府性基金、基础设施配套费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由建设单位上缴的税收属地方留成部分予以返还。土地支持政策。自2012年起,连续四年市政府每年安排1万亩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保障新型农村社区建设。

  金融支持政策。加快推进农村金融改革,引导金融机构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企业支持政策。制定出台鼓励企业参与新型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措施,引导各类 企业通过整体开发、合作建设等形式参与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建设。部门支持政策。集中市和区市部门力量,合力支持新型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公益设施建设和产业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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