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西宁市国税局与湟源县国税局以第22个税法宣传月活动为契机,将税收宣传阵地转向到农村合作社,联合开展了税法进农村活动。
近两年,随着国家惠农政策的有效落实,湟源国税辖区农村合作社蓬勃发展,但由于农村合作社生产经营规模小,财务核算不健全,导致准确申报率较低。针对这一情况,宣传小组来到湟源长青苗木种植专业合作社及湟源拓鑫奶牛养殖专业合作社,将精心收集整理的涉农税收优惠政策资料散发到合作社种植、养殖户手中,为他们仔细解读政策,引导合作社充分利用政策进行生产经营。同时,向合作社负责人详细讲解纳税申报流程,指导其根据生产经营情况,规范填写申报的表、证、单、书的各项内容,理清各类报表之间的逻辑关系,提高纳税申报准确率。
一直以来,湟源国税坚持惠民、富民、助民的工作理念,针对湟源农牧业共同发展的现状,深入宣传、落实各项税收优惠政策,支持农村小规模发展,从农业“购、产、销”三个环节,对化肥、农药、种子、种苗、饲料等符合规定的生产性农牧资料免征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2012年,按规定落实了农、林、牧等养殖、种植业免税政策,并对农村信用联社落实优惠政策,各项减免税额共计645万元;2013年一季度共计减免126.7万元。积极支持农村建设,有效地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
作者:李潇 王治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