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0日,从湘潭市农办获悉,湘潭5个村被纳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新农村示范村建设任务,目前示范村建设总体有序推进。
2007年至2012年,湘潭每年有2个村被评为省级新农村建设示范村,这12个示范村基本达到了“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农村示范村建设总目标。今年,新农村示范村建设被省委、省政府纳入了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全省127个村承担了示范村建设任务,湘潭县白云村、湘乡市建时村、韶山市韶光村、雨湖区泉塘子村和岳塘区指方村也在其列。
近期市农办对5个为民办实事示范村的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查,结果显示,各示范村正高标准落实实事项目,总体有序推进。据不完全统计,今年5个示范村计划投入资金不少于5700万元(含项目资金),至今已完成投入1377.4万元,其中指方村、韶光村分别投入了420万元和550万元。示范村在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结合实际情况,打造亮点,发展特色产业。如建时村新造油茶林200亩、韶光村着力建设韶山市旅游服务中心和换乘中心等。
市农办负责人介绍,尽管各示范村建设总体推进有序,但仍存在村级集体经济薄弱、对考核标准认识有偏差等问题。下阶段,市农办将做好信息收集,帮助示范村对照考核标准,协调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实现村民人均纯收入高于本县(市)区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0%以上等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