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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9 |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 责编:
黑龙江省肇东市向阳乡日新村农民朱永财今年69岁,同很多和子女分开生活的农村老人一样,他和老伴独自生活。除6亩耕地的发包费外,养老金是他们的主要收入。
“55元能干啥?2009年可以买一袋面,现在只够买半袋。”老朱掰着手指头算,米、面、油、药等生活必需品都涨价,生活成本越来越高,养老金“太不禁花”了。
记者在北京、黑龙江、河北、广西等地采访了解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主体部分的基础养老金,自试点开始以来,一直没调高标准,已明显低于其他社会保障水平。由于基础养老金占农民人均收入比重逐渐降低,其正效应逐渐衰减。
2009年我国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并于2012年底实现制度全覆盖。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最突出的亮点,是由中央财政向符合享受条件的农民提供每月不低于55元的等额基础养老金。试点之初,这55元高于当时全国每月49元的低保金,能为农村老人提供最低程度的生活保障。但随着物价持续上涨,基础养老金购买力急剧下降。
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测算,基础养老金实际购买力已在几年内下降了三分之一以上,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从14%下降到8%。目前即便加上个人缴费和地方补贴,很多省份的养老金也只有六七十元,仍然不如逐渐增多的“低保金”高。
黑龙江省安达市机关事业社会保险管理局局长张茂生说,近几年农村低保金多次上调,2012年当地都到106元了,接近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的两倍。
“新农保试点之初,多数农民没想到政府会直接发放养老金,制度的正效应十分突出。”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吕学静说,随着物价上涨,基础养老金实际购买力不断下降,特别是这55元已无法保障最基本的生活需求。
中国社科院劳动社会保障研究中心主任王延中认为,国家应根据物价指数变化、工资增长率等因素,建立动态调节机制,抵御通货膨胀,确保购买力不下降。同时,适当考虑经济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等因素,以循序渐进方式让农村老人分享国家改革发展成果。(记者王昆 管建涛 夏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