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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6-07 | 来源:许昌网 | 责编:
在长葛市天圆种植专业合作社进行采访时,记者的脑海中始终萦绕着几个问题:农民专业合作社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何确保它们良性健康发展,如何确保土地流转后农民的利益?
众所周知,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种新兴的市场经营主体,在推进土地流转、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促进新型现代农业发展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加大对新兴市场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这更加刺激着更多的资本涌向农村土地流转市场,长葛市也不例外。据市农业局提供的数字,截至5月底,全市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1072个,成员出资总额7.16亿元,入社成员4.07万人,带动农户17.8万户。
可喜的是,长葛市按照政府引导、农民参与、市场运作的原则,在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方面取得了很好的成绩。
在规范发展方面,长葛市按照“边规范边发展、以规范促发展”的原则,积极开展示范社创建活动,并在年初制定印发了《许昌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运行管理办法》,细化量化市级示范申报认定、运行管理标准,增强了示范社管理的科学性、公正性,也提高了透明度。
在创新服务方面,长葛市积极强化项目支持,争取上级专项扶持资金。2012年共争取项目资金120万元,重点扶持了绿之洲果蔬、金宝蔬菜、森茂种植等20多个合作社;同时提供产销服务,建立合作社产品产销会商制度,搭建平台,帮助合作社开展了“农超对接”、“农市对接”等活动,拓宽营销渠道。更值得一提的是,市农业部门积极对合作社开展培训活动,依托“阳光工程”、“雨露计划”等培训活动,对合作社管理人员、基层干部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为合作社发展培养了实用人才。
正是有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我们相信,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定会赢得健康快速的发展,成为现代农业发展中一道亮丽的风景。(作者:杨红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