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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市场监管成农产品安全“重头戏”

发布时间:2013-07-16 | 来源:义乌商报 | 责编:

  “菜篮子”问题事关公众身体健康,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是个“硬杠杆”。为杜绝高毒农药流入市民“菜篮子”,目前,我市强化各项措施,并出台《义乌市开展禁限用农药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把推进禁限用农药专项执法,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

  实名购买,台账记录专柜经营可追溯

  “禁限用农药分为两种,包括国家明令禁止生产销售使用的33种农药和在蔬菜、果树、茶叶、中草药上不得使用或限制使用的19种农药。”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实施方案下发后,我市将深入开展清查活动,彻底收缴明令禁止的高毒农药。

  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必须从源头上解决农产品的农药超标问题。结合禁用高毒农药清查行动,我市将落实农药经营登记备案制度和高毒农药定点经营制度,实现农药经营能控制、可追溯,农药监管制度化、规范化。

  “限用农药经营要建立专门台账、专柜经营、销售实名登记。”在执法局综合业务科,有一本刚印制好的台账,账本内设有表格,第一项就是填写购买者姓名,以及购买证明、住址、电话、购置品种和数量等信息。“届时,台账会发放到每个有资质的农药经销点,登记造册后,以备追溯。”综合业务科一位工作人员说。

  专项治理,杜绝违禁农药流入生产环节

  禁限用农药专项整治工作贯穿全年。“蔬菜、水果、茶叶主产区,部分标准园和现代农业园区,以及农业经营单位,是此次查处的重点区域。”执法人员说,检查中严格坚持“五不放过”,即对问题产品没有按规定处理的不放过、违法行为未受到处罚的不放过、涉嫌犯罪案件没有移送的不放过、该吊销证照未提请吊销的不放过、该取缔没有取缔的不放过。

  高举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利剑,有效净化“菜篮子”需要企业和市民的配合。“一方面,对农药经营单位和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村生产基地企业负责人,要进行一次培训、一次约谈、签订一份承诺书;另一方面,实行有奖举报,鼓励市民监督身边违法生产、经营、储存、使用禁限用农药的单位和个人,经查实的给予一定奖励。”

  据悉,在集中整治期间,我市农业、综合执法、工商、质监、公安等部门密切配合,加强部门联动,形成执法合力。对查处的单位和个人,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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