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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进一步强化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

发布时间:2013-07-18 | 来源:农业部 | 责编:

  7月16日,吉林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举办专题培训班,全面部署吉林省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各项工作任务。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副组长、省农委主任李国强,省农委副主任于强出席会议。

  近年来,全省各地各部门围绕强力推进新农村建设,高度摆位、紧抓不放,建立了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市带县、城帮乡的推进机制,完善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广泛参与的工作措施,形成了军民共建、村企合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的帮扶制度,促进了公共财政向农村倾斜、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公益事业向农村覆盖,初步构建了新型的城乡关系,统筹城乡发展迈出了坚实的步伐。2006—2012年,全省新农村建设累计投入达到355.25亿元,其中,各级帮扶和社会捐助投入达到24.34亿元,占6.8%。

  今后一个时期,新农村建设帮扶工作总的要求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委十届二次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牢抓住产业发展和改善民生两大重点任务,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市带县、城帮乡,切实加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农民主体、社会主动参与的新农村建设工作机制,全面落实军民共建、村企合建、社会捐建、干部回乡援建工作责任,形成多方投入、合力帮扶,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速构建城乡一体化新格局,努力让农民生活得更加美好。重点完成七项工作任务:

  一是深入发动农民群众。教育广大农民群众克服“等、靠、要”的思想,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和聪明才智,建设幸福美好家园。积极组织农民群众投工投劳,兴办村公益事业。对于涉及农民自身利益的建设项目,农民要投入一部分资金。

  二是协助乡村制定规划。各帮扶部门和单位要结合各地实际,因地制宜帮助制定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村产业发展规划、村改造建设方案等,要体现前瞻性和科学性,符合农民意愿,切实可行。

  三是积极协调资金项目。帮扶部门要发挥本部门和单位的职能优势,能覆盖的项目要尽量往所帮扶的示范村倾斜,积极向国家有关部委争取资金项目,整合各类涉农项目捆绑投入到新农村建设,重点投入、重点建设示范村产业开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以及环境整治等项目。

  四是深入落实农村政策。要加强项目和资金管理,在制度和程序上规避资金项目投入使用上的风险,教育基层干部廉洁自律,防止出现挪用串用、违规违法使用惠农资金问题。

  五是强化基层组织建设。帮扶新农村,要与“三项工程”建设、“三帮扶”工作、党建联系点以及“强基固边富民”工程和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紧密结合,帮助基层加强村级党组织、村民委员会班子建设,抓好党员队伍建设,努力建设好项目支书。

  六是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围绕当前全省关注的“三农”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破解难题。要善于发现和总结典型经验,为全省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提供好的样板和借鉴。

  七是参与化解各类矛盾。对于当前农村存在的矛盾问题和不稳定因素要保持政治敏感性,及时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把矛盾和问题处理在基层,确保农村社会稳定。

  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要求各帮扶单位和驻村指导员要切实加强学习宣传,善于研究解决问题,不断提高沟通协调能力,切实改进工作作风,树立帮扶部门单位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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