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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8-17 | 来源:北京商报 | 责编:
为提升本市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北京市政府近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实施意见》,根据《意见》,将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收入超过100亿元的领军龙头企业,提高龙头企业整体带动水平。对原料采购以当地农产品为主、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其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一年贴息支持。
《意见》提出,要以打造一批领军人才、扶持一批上市龙头企业、发展一批示范基地、培育一批优质品牌、带动一批农户增收为目标,重点打造一批年销售额逾100亿元的领军龙头企业;扶持一批具有上市潜力的龙头企业走向资本市场,扩大市场影响力。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培育壮大龙头企业,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收购、控股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推动龙头企业与农户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采取保底收购、股份分红、利润返还等方式,让农户更多分享加工销售收益。
“我国农业生产目前散户还占很大部分,由于生产盲目、产销脱节,往往造成一些农产品价格出现巨额的波动。经过近年产业化发展,我国虽然已经有不少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企业,但是规模一般都不大,还没有形成一些具有市场影响力、国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认为,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通过利益均沾、风险共担等方式,发挥其带动作用,对于保障农产品质量、增加农民收入、稳定市场都具有积极意义。
《意见》还明确,对原料采购以当地农产品为主、带动农民增收效果明显的龙头企业,其当年新增固定资产规模达到3000万元以上的重大项目,按照一年期银行贷款基准利率50%的标准,给予一年贴息支持,单项贴息奖励不超过500万元;对龙头企业购置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等专用设备,依法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范和降低超市和集贸市场收费,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结合实际完善适用品种范围,降低农产品物流成本。
在李国祥看来,政府出台提供一些土地、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有助于龙头企业的发展壮大,发挥规模效益。但企业仅仅通过兼并重组壮大规模还远远不够,做强才是目的,企业自身还要不断加强研发能力,只有这样才能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