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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晋州促进地理标志资源品牌化助农增收

发布时间:2013-09-05 | 来源: | 责编:

  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

  “因为获得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鸭梨收购价比去年一斤贵了一角钱,还很快就抢完了,种了一辈子的鸭梨,都是追着市场走,现在有了地理标志,成了市场追着我走了。”晋州市东里庄乡王家庄村梨农王少辉看着自家梨树地里一个个金黄色鸭梨压弯了枝头,高兴地说,今年他家15亩鸭梨处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生产区,一年多挣了1万元钱。

  从2012年晋州鸭梨获得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开始,像王少辉这样从“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中获益丰厚的梨农,越来越多。在今年6月国家工商总局举办的中国(大连)国际商标品牌节上,“晋州鸭梨”又与数十家经销单位达成成交量3000余吨的销售协议。有了地理标志身份的晋州鸭梨,显示出强劲的品牌兴农的后劲儿。

  地理标志与龙头企业联姻

  如何使“中国鸭梨之乡”独特的资源优势转化为市场竞争优势,让万顷梨园变身农民致富的钱袋子,晋州市工商局结合地方政府发展特色农业、促进农民增收的战略部署,以注册“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为契机,促进地理标志资源品牌化,通过实施商标战略,实现“商标富农”。

  让土生土长的鸭梨搭上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顺风车,让“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成为拓展市场的“金字招牌”,在“引导”与“帮扶”的背后是晋州工商局数年如一日的心血与汗水。

  从“晋州鸭梨”注册开始,该局通过采取提请市政府财政补贴和自筹经费等办法,投入252.2万元,指导商标使用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媒体,展开多层次的广告发布和宣传活动。同时监督“晋州鸭梨”商标使用单位以质量信誉至上、服务第一的理念将“晋州鸭梨”品牌推向国内外市场。

  晋州市工商局加大对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推进工作,在国家级和省内外媒体上广泛宣传“晋州鸭梨”独特品质,提升“晋州鸭梨”的知名度和美誉度,采取通俗易懂的形式和生动活泼的实例,在全市梨果种植区大力宣传地理标志保护与商标注册使用的重要意义,切实提高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观念和质量意识,使“晋州鸭梨”的独特品质得到充分保持和传承,同时建立健全各类管理制度,对商标使用实行规范化管理。

  晋州市工商局为进一步促进晋州梨果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推动一批支柱企业做大做强,培育了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晋州长城经贸有限公司、河北鲜鲜农产有限公司等一大批果品名企。该局确定7个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重点培育对象,大力推进“龙头企业+梨农+地理标志”的生产模式,通过发挥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和地理标志的资源整合作用,将60%以上从事鸭梨生产的农户和龙头企业连接起来,实行集中管理、规模生产和营销,通过龙头企业保障产品质量,运用证明商标扩大销售市场,有效提高了经营主体和农民的市场化组织程度。

  长城经贸有限公司的“芙润仕”牌鸭梨、“金朵”黄冠梨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称号,其中“芙润仕”鸭梨在美国、欧盟等国际高端市场上站稳了脚跟,成功实现了与沃尔玛等国际连锁超市的长期稳定合作。河北鲜鲜农产有限公司的“裕龙”牌梨获得河北省名牌产品,畅销欧美和东南亚等国家和地区。品牌农业效益进一步凸显,特色农业产值占全市总产值的50%,农民在特色农业方面的收入占全部收入的40%以上。

  “四统一”管理地标使用有法有度

  有了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金字招牌,并不意味着“晋州鸭梨”从此可以在市场上一劳永逸。

  如何利用好“晋州鸭梨”这张独特的地理标志名片,把产品推向更广阔的市场,促使其产生更大的经济效益,晋州市工商局把着力点放在了两个方面:一是确保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鸭梨都符合特定产品的质量和品质,二是力求商标使用统一规范,强化对企业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据介绍,从2011年7月开始,该局成立商标管理服务部,专门负责“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具体推广、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定《“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管理规定》、《“晋州鸭梨”质量检验检查制度》、《“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范本》等制度规范,实行统一生产标准、统一包装标识、统一许可使用、统一品牌宣传的“四统一”管理。

  除聘请两家有产品质量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定期对使用商标的产品进行检验外,该局还要求各工商分局分别对辖区内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产品质量承担监督管理职责,全力确保产品质量符合特定质量标准;同时,通过签发《“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授权书》、走访企业、检查商标印制企业、抽查储藏场所的办法,深入到果园、冷库、商场和鸭梨批发集散市场,规范证明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印制、保管和使用。

  从追着市场走到被市场追着走

  辛勤耕耘终于获得丰厚的回报,2012年12月,“晋州鸭梨”作为石家庄市唯一参展商品,在第一届中国(上海)地理标志产品博览会上以较高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受到青睐,直接与8家国内外客商达成2120吨销售意向,与15家客商建立销售合作关系。当月,“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河北省工商局认定为“河北省著名商标”,“晋州鸭梨”由此迈入名品地标行列。

  据统计,仅2012年,晋州市工商局就签发《晋州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授权许可书》28份,许可23.5万吨晋州鸭梨使用该商标,占全市鸭梨产量份额60%以上,销售额达97055万元,位居全国前三位。出口量达4.329万吨,出口额19171万元,位居全国第一。

  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让企业增收,更让农民致富。资料显示,去年商标使用单位平均以每市斤高出普通鸭梨收购价0.1元以上的价格收购种植基地的鸭梨,23.5万吨鸭梨直接增加农民收益4700万元。

  “争取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核定区域内使用比例今年达到80%以上,以更好地带动农民增收。”晋州市工商局局长张树兴介绍,今后,该局还将吸纳更多的龙头企业使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

  金秋时节,晋州梨果飘香,饱满多汁的鸭梨从果园采摘,经过层层筛选进入国家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河北长城果品有限公司、河北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河北鲜鲜果品有限公司、河北吉东果业有限公司等果品企业万吨水果冷藏气调库,准备在今冬明春运往国内外各大城市的超市、农贸市场销售。“除了应季供应,剩下的都存到万吨气调库里,元旦、春节时肯定会再卖个好价钱。”吉东果业有限公司总经理支庆年说,该公司是晋州市首批鸭梨地理标志证明商标使用企业之一,喜获国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首年,鸭梨销售火爆,售价同比提升7%左右。“因为有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这个特殊身份,以往我们追着市场走,如今市场追着我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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