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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9-16 | 来源: | 责编:
为切实做好我县2013年秋季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和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确保免疫密度和免疫质量,林口县畜牧兽医局全面开展2013年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集中强制免疫工作。
具体要求:
一、做好秋防准备工作。各地要加大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增强养殖场(户)防疫意识,要积极探索强制免疫工作新机制,落实养殖企业和个人强制免疫主体责任。认真测算本地区每个防疫单元秋防疫苗需要量,确保强制免疫疫苗足量发放、供应到位。做好疫苗储运设备的维修维护,确保按规定条件储存、运输。准备充足的免疫接种用器材和药品,保证集中免疫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免疫工作力度。按照《2013年黑龙江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中规定的免疫范围、程序和要求,加大免疫力度,切实做到“应免尽免、不留空当”,确保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集中免疫后新补栏或已过免疫保护期的畜禽要及时组织补免,确保畜禽始终处于有效免疫保护状态。
三、健全免疫档案。要加强免疫工作规范化建设,健全畜禽免疫档案,详实记载免疫时间、疫苗用量、疫苗生产厂家、疫苗种类、批号等内容,做到记录完整,内容清晰,有据可查。要随时掌握畜禽存栏、出栏情况,并认真做好记录,实现畜禽免疫档案的动态管理。
四、加强疫苗管理。各地在接受疫苗时,要对疫苗的运输条件、包装、保质期、物理性状等仔细检查核对,对不符合要求的不予验收,并及时报县畜牧兽医局。各地要进一步加强对疫苗的管理,规范疫苗接收和发放手续,及时快速将疫苗下摆到使用单位,疫苗发放做到记录清晰、有据可查。要规范合理使用疫苗,避免疫苗浪费,严肃查处倒卖强制免疫用疫苗的违法行为。
五、做好副反应处置。要加强村级防疫员的培训,指导养殖场(户)、村防疫员严格按照疫苗说明书进行免疫操作。在免疫过程中,出现因免疫引起的过敏、应激导致牲畜流产、死亡等免疫副反应情况,各地要及时组织进行认定,按要求做好相关登记,并及时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
六、加强应急值守。各地要进一步强化应急防控工作准备,加强应急预备队建设和应急物资储备,做好应对突发重大动物疫情的各项准备。
七、严格免疫进展报告。秋季集中强制免疫进展情况实行周报制度。请各地于每周四向县畜牧兽医局报告本周免疫进展情况,并在集中免疫结束后及时统计各项免疫数据,一并上报县畜牧兽医局。
秋防期间,县畜牧兽医局将组织区域督导组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考核验收。秋防结束后,将组织进行免疫效果监测,并将监测结果通报全县。
(寄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