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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伊克乌图布拉格牧场兽医站组织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

发布时间:2013-09-25 | 来源: | 责编:

  按照自治区、地区关于贯彻学习《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相关要求,2013年9月24日,牧场兽医站组织执法人员18人,认真学习了《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办法》。全体执法人员逐项、逐条学习了《办法》总则、动物疫病的预防、动物疫情的处理、动物和动物产品的检疫、法律责任和附则六项内容。领学人员对照《动物防疫法》对《办法》进行了解读,认为该办法的出台很必要,既解决了《动物防疫法》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有很好地结合了新疆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实际,今后在工作中一定要好好的贯彻落实。

  通过学习,结合动物卫生监督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加深了全站干部职工对行业法律法规的理解。该办法实施后,对牧场兽医站工作向科学化、规范化轨道迈进将起到极大的推动作用。

(沙吾列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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