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衡阳县站4月28日讯(记者 黄帆)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2014年第41号公告,批准对“西渡湖之酒”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这是衡阳县首个获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农业品种。
“西渡湖之酒”系湖南名酒,是以衡阳特产“麻矮糯”为主要原料、辅之科学配方和传统工艺精心酿制而成,质纯天然,富含营养,风味独特,陈年窖香,闻则生津,喝则怡神,常饮有驻颜益寿之功效。曾连续三届被评为省优部优产品,1988年荣获全国首届食品博览会铜牌奖和法国巴黎“世界之星”奖。产品畅销全国28个省市,远销日本、新加坡、台湾、香港等地。在首届全国天然矿泉水展评会上荣登金榜的船山牌优质天然矿泉水,已成了称誉市场、供不应求的抢手货。
为进一步加强对“西渡湖之酒”的保护,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提高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及产业的可持续发展,衡阳县于2013年开始了“西渡湖之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申报工作。此次“西渡湖之酒”成功获地理标志保护专门体系的保护,将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标准化及质量体系建设,有助于促进相关产业的结构调整,进一步保证其质量和独有风味,提升其知名度,助推企业抢占市场份额,在竞争中得到利益最大化的实现。
下一步,衡阳县将着力围绕“西渡湖之酒”这一产品的地方经济特色,努力做好其产品的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塑造属于我县的绿色农业品牌,努力促使地理标志产品这张“金名片”在衡阳县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作者:黄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