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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3-05-24 | 来源:苏州日报 | 责编:
苏报讯(首席记者 陆晓华实习生 倪潇雨)为提高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化建设水平,促进转型升级,日前,市委农办制定了《苏州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并将于近期组织开展首次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活动。据悉,截至目前,我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共1478家,获评星级的合作社,将获得项目优先、贷款优先等鼓励扶持政策。
据了解,《办法》 量化了星级评定标准。凡工商注册一年以上,经营活动正常的农业类专业合作社均可参与评定,按照设立登记、内部建设、民主管理、发展规模、服务能力、示范带动、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等8大方面,53条细分标准,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考核分值由低到高分为一星级、二星级、三星级3个级别。
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由苏州市委农办具体组织实施,每2年评定一次。实行逐级申报、逐级审查制度。合作社上报合作社星级评定申请表、合作社星级评分表后,经乡镇农经部门进行初审,核实核分,确定星级等次后,再由县级农经部门进行审核,组织抽查,最终经苏州市委农办审查复核,确定合作社星级名单和星级档次。记者了解到,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不仅仅是一项荣誉,还将享受相关政策扶持。《办法》规定,各级政府支持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建设项目,在同等条件下,应当优先委托和安排星级合作社实施。在苏州市及各市、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财政扶持专项资金中,每年划出一块,并逐年加大力度,用于对星级合作社的奖励,引导合作社加强规范化建设。同时,将星级合作社推荐给苏州市担保公司及其合作银行,进入苏州市小额贷款担保风险补偿资金客户名录,优先获得贷款,享受利率优惠。
据悉,农民专业合作社星级评定将作为试点,发展成熟后逐步向其他形式的农民合作社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