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6日,
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分组审议了《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农民合作社发展情况的报告》。据报告介绍,
到今年3月底,我省农民合作社已达18259家,
入社农户180.7万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13.1%。
农民合作社的快速发展,提高了农业组织化程度,推进了农业现代化建设,拓展了农业多元服务,增加了农民收入,创新了农村社会管理机制。据不完全统计,到2012年底,农民合作社共流转土地518万亩,投入30.89亿元建设农业设施;已有897家合作社实现了产品质量可追溯;95%以上的合作社能为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技术推广服务;64家合作社融产加销于一体,经营规模上亿元,已成为推动区域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龙头。2012年,全省合作社统一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总值达125亿元,统一销售农产品总值237亿元,分别比2011年增长了49.4%和66.7%;农民成员从合作社获得的盈余返还达26亿元,入社农户的收入普遍比非入社农户高出20%以上,有的甚至高出50%以上。
针对农民合作社当前面临的发展水平比较低、运行机制不够规范、经营管理人才缺乏、扶持政策措施有待加强等问题,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审议时建议,要突出强调市场机制与政府扶持的有机结合,注重防范自然风险;切实加大财政扶持力度,积极探索支农金融产品创新,进一步放宽放活相关配套政策;突出发展重点,坚持办点示范,以此带动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健康发展;推进规范管理,重点抓好民主管理、财务管理、标准化生产等制度建设;加强培训教育,提升队伍素质。(信息来源: 湖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