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8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了《海南省对外公开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下称“整改情况”)。海南省表示,将着力解决海水养殖造成局部海域水质下降问题。根据整改情况,海南省已出台实施《海南省水产养殖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0 年)》《关于促进水产养殖业绿色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水产养殖产业发展空间布局及管理政策。
整改情况中提到,海南省全省各沿海市县均已出台本地《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划定了禁养区、限养区、养殖区,对处于禁养区内的养殖设施进行清理或搬迁,修复受损生态。
以海南省琼海市为例,《琼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年)》(下称“规划”)提出,至2030年琼海市全市水产养殖面积控制在1661.94公顷,其中海水养殖面积控制在369.04公顷,内陆淡水养殖面积维持在1292.90公顷,进一步减少环境消耗型养殖模式和总量,发展深远海增养殖、水产苗种产业及碳汇渔业。
2017年琼海市水产养殖以内陆养殖为主,约占养殖总面积的80.45%,海水养殖占比为19.55%。到2017年底已进行养殖的水域滩涂利用规模3088.66公顷,尚未开发养殖但适于水产养殖利用的其他陆域水域部分9920.51公顷,海域部分15566.50公顷。
根据规划,琼海市设立的禁养区包括琼海市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核心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河流滨岸带保护范围、自然岸段防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和缓冲区等重点生态功能区,港口、航道等,划定禁止养殖区面积10536.76公顷,其中陆域禁养区7306.85公顷,海域禁养区3229.91公顷。
限养区则包括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二级、准保护区评估区、水源涵养评估区、水土保持评估区、森林公园评估区等。
琼海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图(2018-2030年)。琼海市海洋与渔业局 图
规划提出,根据贝类和海水网箱技术发展的实际,将水产养殖区域适度向浅海的较深水域拓展,大力发展深远海增养殖、热带水产苗种产业和生态循环碳汇渔业,使水产养殖“上岸下海”,实现水域滩涂制约集约化利用,提高利用效率,保持琼海市全市渔业生产的规模基本稳定。
整改情况中提到,海南省已编制2018年海水养殖集中区水质和陆源污染情况调查工作方案,将陵水新村和黎安港、万宁小海等重点海水养殖集中区纳入海水增养殖区专项监测范围,2018年对全省各重点海水增养殖区监测点开展了4次定期监测。
根据整改情况,琼海长坡—文昌会文滨海湿地及沿海海滩还实施了“银色海滩”修复工程,人工增殖本地贝类,利用生物净化方式,促进水质、沙质净化。沿海各市县将大力开展“退塘还林”、“退塘还湿”工作。目前,文昌市已完成清澜红树林保护区6712.49亩鱼虾塘退塘协议签订,并完成保护区核心区养殖塘清退面积4159亩;陵水县已退塘还林还湿面积6728亩,确保生态保护红线内水产养殖全部按时退出。